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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欲望,趣入涅槃,到底是怎样一种状态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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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3-25 12:04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作者:红尘小爱不相关 时间:2016-11-11 11:17:36

大作者:天主门徒 时间:2016-11-09 23:52:23
灵魂应该不可能消除欲望的,由于人类满足欲望的手法过于低级,违背了良知,所以宗教家才诋毁欲望,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准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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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是提倡消除欲望,趣入涅槃的。那到底是怎样一种状态呢?

【360百科】说:“涅槃一词在佛陀出世前,印度《奥义书》思潮就已经在使用了,原先涅槃系指回归于包含一切且常乐我净的清静梵我,这个在耆那教教义中可以看明。 而佛陀觉悟后,明白“因缘法”,对涅槃一词有新的定义和解释”。

“涅槃(梵文)一词为来自古印度,在各古印度宗教里一般指一种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状态,在印度教哲学里意指通过肉体的解脱而与高级生命的结合。目前在中文里,这个词偏向于专指佛教里的涅槃概念”。

但佛教里的涅槃概念是很有问题的。释迦牟尼认为:世界上没有我,我只是因缘聚合而生,也会因因缘离散而灭——“如实正观世间集者,则不生世间无见;如实正观世间灭者,则不生世间有见”。“世间指五受阴:色受想行识,亦指十八界,即六根六境六识。世间集,指五受阴的流转变异是随无明贪爱因缘驱动支持而有生命现象,是实实在在的现前一切,所以不会说一切都没有。世间灭,指五受阴的流转变异随着无明贪爱因缘灭除而不再有生命现象,所以不会说一切的存在都是实有永恒。所以要明白佛陀所定义的涅槃,必须先了解因缘法。生是依因缘支持而生,不是本来就有。而凡生起之一切,皆会随其赖之生起的因缘灭而灭,不会恒常存有。而随着因缘的灭尽,称之“灭”,此为佛陀所定义的涅槃”。

(小乘佛经是很好的,相当质朴,没有太多的夸大其辞,神乎其神。但它的涅槃有问题。阿罗汉入无余涅盘几乎就等于是形神全灭。——活着是苦,自杀白搭,趣入涅槃,一了百了。)

“佛法中一共有四种涅槃可为修行人证得:本来自性清净而有染污涅槃、有余依涅槃、无余依涅槃,以及无住处涅槃。

小乘佛法的修行人,能证有余依涅槃与无余依涅槃,不能证得本来自性清净而有染污涅槃与无住处大涅槃。小乘修行者由断我见后,修行断除我执,能够证得的最高境界名为阿罗汉境界。此境界是指灭尽七转识,唯余第八识。成为阿罗汉的小乘佛法修行人如果尚存,因为还有五蕴色身存在于人间,尚要承受风吹雨打、严寒日晒等等人间的微苦,因此所证境界称为“有余依涅槃”;成为阿罗汉的小乘佛法修行人如果死亡,因为抛弃五蕴色身的缘故,所入境界则称为“无余依涅槃”。然而不论是有余依涅槃或是无余依涅槃,阿罗汉都因为消灭自我的缘故,实际上再没有此阿罗汉存在”。

(当然,由于佛经很多,相互矛盾,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说法。)

所以人们才说:“小乘之空义,谓三乘之圣人,入于无余涅盘,则身智永亡而无一物。法界中灭一有情也”。 “以唯识的观点来看,无余涅盘之前,声闻圣者体证涅盘时,六、七两个识皆转成无分别智亲证无相涅盘,而无余涅盘时,声闻圣者的第八识就断灭了〔由第八识所生的第七识及前六识也因此断灭不生〕,世出世间已无此证果的个体有情,只剩无为法”。

“一部分修小乘的人,认为修行的最高境界就是所谓的“入灭”。基本上就是说没有再入轮回的可能,永远不进入红尘。有些人认为就是形神俱灭,实际上,就是身体死了,灵魂也消失了,这是一种。还有一种人,认为这种涅槃是在一种很舒服的(境界)永恒地在里面待着,不动。这两种妄想,都叫“入灭”,被大乘所否定的。大乘经里面的内容,对很多小乘部分的信息,直接是否定的。注意哦,那些信息可能真的来自真实肉身版的释迦佛所说。你看这个小乘认为修证的最高境界、核心的东西、很重要的东西,都被大乘直接给否定了。就类似是Windows否定DOS”。

【360百科】:

“本来自性清净而有染污涅槃,只有修证大乘佛法的修行人能够证得。大乘佛法的修行人称为菩萨。在整个成佛之道的修证过程中,凡夫从发起愿意成佛的菩提心时,一直到将来能够成佛,总共须要经历五十二个阶位不同层次的修证阶段,历时要经过三大阿僧祇劫。在这整个过程中,大乘佛法的修行人能够于证得第一十七阶位时,亲证“本来自性清净而有染污涅槃”,能够得知清凉寂静,烦恼不现,众苦永寂之中道真实境界。一般来说,大乘佛法的修行人于第四十一阶位时,亲证“有余依涅槃”;于第四十八阶位时,亲证“无余依涅槃”。菩萨于证得第五十二阶位时,亲证“无住处涅槃”。

菩萨以有大智慧故,断离烦恼障、所知障,不住于生死迷惑的世间。由于怀有大慈悲,积极救护众生,因此也不住于涅槃,独自享受安乐。迷惑染污的世间固然不住着,常乐我净的涅槃也不住着,因此名为无住处涅槃。

除了上述四种涅槃之外,尚有一种大涅槃,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“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”,意思为如来的法身。

《胜鬘经》:“法身即如来大般涅槃之体。”大涅槃是诸佛的法界,是诸佛甚深的禅定,也就是“常乐我净”的境界,此境界惟佛能证。

《法华经》:“惟如来证大菩提,究竟圆满一切智慧,是名大涅槃。”



真正的佛就是证得如来法身,圆满一切智慧。

他可以在大涅槃中享受常乐我净的法乐,独自清修,也可以有各种欲望(需要的话,上天会给他重新注入欲望),各种享受,但他不会执著于欲望和享受。

欲望和享受也不会像受到极大限制的人一样,给他带来什么负面影响。

上帝从来没有否定过欲望,他公开赏赐给超级生命的,都是他们所喜爱的东西(没有欲望,这种情形是无法想象的)。天理是中正不倚的,不会自相矛盾,也不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。

当然,对人来说,要修成超级生命,必须有一段严格的禁欲阶段。宗教家诋毁欲望,一是因为他们不懂天理,二是为了让生命顺利升级。量子要实现向高能级的跃迁需要吸收能量,就跟人类差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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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3-25 12:06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作者:红尘小爱不相关 时间:2016-11-12 14:40:27
作者:天主门徒 时间:2016-11-09 23:52:23
....灵魂应该不可能消除欲望的,由于人类满足欲望的手法过于低级,违背了良知,所以宗教家才诋毁欲望,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准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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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流的宗教家,像孔子孟子,耶稣释迦,都是很理性的,他们是真正的伟人;二流的宗教家则偏激、迂阔,缺乏伟人的那种天生的平衡感。宋明的理学家和基督教的教父们,大都属于第二流的宗教家。

譬如《旧约》律法说: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”

圣保罗则说:“因一次的过犯,(亚当夏娃吃禁果)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

耶稣说: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。”

保罗则说:“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着心灵(或作圣灵)的新样,不按着​​仪文的旧样。”

“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”

保罗在性爱上的观点同样偏激——上帝为了人类的福祉创造了物质世界,创造了有性欲的人类和男女性事。保罗则宣扬灭欲,他认为“性”就是罪恶,若不是为了生育,阉割都可以接受。

(教父德尔图良和安布罗斯甚至认为,人类即使灭绝也比通过罪孽——即性交——来繁衍后代要好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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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5-3-25 12:0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作者:红尘小爱不相关 时间:2016-11-12 14:40:27
作者:天主门徒 时间:2016-11-09 23:52:23
....灵魂应该不可能消除欲望的,由于人类满足欲望的手法过于低级,违背了良知,所以宗教家才诋毁欲望,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准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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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流的宗教家,像孔子孟子,耶稣释迦,都是很理性的,他们是真正的伟人;二流的宗教家则偏激、迂阔,缺乏伟人的那种天生的平衡感。宋明的理学家和基督教的教父们,大都属于第二流的宗教家。

譬如《旧约》律法说:“惟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”

圣保罗则说:“因一次的过犯,(亚当夏娃吃禁果)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

耶稣说: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。”

保罗则说:“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着心灵(或作圣灵)的新样,不按着​​仪文的旧样。”

“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,义人必因信得生。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说: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”

保罗在性爱上的观点同样偏激——上帝为了人类的福祉创造了物质世界,创造了有性欲的人类和男女性事。保罗则宣扬灭欲,他认为“性”就是罪恶,若不是为了生育,阉割都可以接受。

(教父德尔图良和安布罗斯甚至认为,人类即使灭绝也比通过罪孽——即性交——来繁衍后代要好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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